杭锦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巴拉贡镇、吉日嘎郎图镇、伊和乌素苏木、独贵塔拉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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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锦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巴拉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杭锦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吉日嘎郎图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杭锦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伊和乌素苏木污水处理厂项目》、《杭锦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呼和木独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锦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巴拉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杭锦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吉日嘎郎图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杭锦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伊和乌素苏木污水处理厂项目》、《杭锦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呼和木独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杭锦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 联系人:方局长 联系电话:13847723503
文章分类:
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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