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振兴煤矿整合改造及选煤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意见公示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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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伊金霍洛旗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振兴煤矿整合改造及选煤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振兴煤矿整合改造及选煤厂项目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曹矿长 联系电话:15104777272
文章分类:
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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