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锦旗废旧残膜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再生塑料颗粒及滴灌带)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杭锦旗废旧残膜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再生塑料颗粒及滴灌带)
建设单位:杭锦旗开源节水灌溉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人:李总联系电话:15548584535